close
買賣預售屋獲利 併所得總額課稅
2011/07/26
【經濟日報/稅務問答】
新北市汐止區龐小姐問:個人買賣預售屋如有獲利,應如何申報?
北區國稅局汐止稽徵所答覆:按規定,凡財產及權利因交易而取得之所得,為財產交易所得,應以交易時成交價額,減除原始取得成本,及因取得、改良及移轉該項資產而支付一切費用後的餘額為所得額。因預售屋於完工前,所有權仍屬建設公司所有,買方僅購得未來取得房屋及土地「權利」,當建案完工後,才會將房屋過戶予買方,故個人於建案完工前進行預售屋買賣,係屬權利移轉而非不動產移轉,預售屋買賣係屬出售「權利」,其所得核屬上開規定財產交易所得,應併計個人綜合所得總額課稅。
全文網址:udn房市情報 - 房貸天地 - 房產稅務 - 買賣預售屋獲利 併所得總額課稅http://money.udn.com/house/storypage.jsp?f_ART_ID=242348#ixzz1TJWHhzF4
Power By udn.com
全站熱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