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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宜住宅承購設限?營建署:更改不易
2011/07/23
國內首批合宜住宅「機場捷運A7案」日前決標,但馬英九總統不希望創造新的「都市暴發戶」,應對合宜住宅承購資格、轉售年限、轉手對象設限,內政部營建署長葉世文說,A7招標文件寫明「購入後5年內不得轉售」,要改有點難,後續推出的合宜住宅較有機會改。
A7案得標廠商之一的遠雄企業團副總蔡宗易說,如果延長轉售年限,勢必影響消費者購買合宜住宅的意願,如果5年後有人缺錢、或想搬家,該怎麼辦?他也說,政府要遵守招標規則才有誠信,但要改不是沒機會,可以溝通看看有無配套,重點是要讓有住屋需求的人得其所需。
A7合宜住宅每坪15萬,比周遭便宜不少,但5年後即可轉手,外界質疑僅為「一次性合宜價格」住宅,將重蹈國宅覆轍。
馬總統日前主持中山會報時表示,合宜住宅僅規定「承購後5年內不得轉售」,應研究是否予以限制,因過去有人買國宅就藉轉售牟利,並不符公平正義。
為落實馬總統開發淡海新市鎮的指示,營建署日前已向行政院提報將淡海新市鎮第一期發展區第一、二期開發區內的山坡地,予以全數解編,解編後建商可不必再提水保計畫及繳納回饋金,可望吸引建商加速開發。
至於淡海新市鎮的後期開發案,營建署預計9、10月送行政院核定,希望趕在年底前通過;初步規劃16公頃的住宅區,及60公頃的產業專區,期待以產業吸引人口進住,並供給至少1萬戶以上的合宜或社會住宅為目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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